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来源:本站时间:2021/10/18 11:44浏览:12908次

2021年10月16日,福州市洋里生活废弃物收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2020年3月,福州市洋里生活废弃物收运服务有限公司在福州市晋安区洋里三期北侧地块西北角新建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1485m2,建筑面积7955.68m2,日压缩转运生活垃圾规模为800t/d。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厂房、垃圾转运车间、卸料大厅、配电间、发电机房、除臭间、污水处理间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原《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8年10月30日通过原福州市晋安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榕晋环审[2018]014号)。因项目环境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重新报批。福州市洋里生活废弃物收运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委托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09月14日通过了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审批文号:榕晋环审[2021]19号)。

(三)投资情况

福州市洋里生活废弃物收运服务有限公司实际运行后工程的总投资约21804.79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8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

(五)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取得了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100MA32L92G7R001Y)。

(六)应急预案备案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组织编制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并于2021年10月15日在福州市晋安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50111-2021-012-L)。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变更后环评、批复及现场实际调查情况可知:

福州市洋里生活废弃物收运服务有限公司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均与环评、批复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池、调节池、气浮系统、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池、硝化池、外置式MBR以及辅助系统,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參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洋里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转运、卸料、压缩等区域均进行密闭化设计,严格控制厂区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配套高效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生产废气经除尘除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应使用清洁能源,并配套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辆行驶与设备噪声。加强厂区内运输车辆的管理,应低速慢行,禁呜喇叭;合理布置压缩机、风机、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脱水污泥委托福建海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即产即清;生活垃圾与服务范围内垃圾一并送至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冲洗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限值,废水达标排放。

(二)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固定污染源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中的排放标准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表2中的标准;项目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中的厂界二级标准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气达标排放。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勘查可知,固废处理满足要求。

(五)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总量控制满足废水排放量≤23487.75t/a、COD≤1.17t/a、NH3-N≤0.117t/a。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要求的环保措施。项目已按照管理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福州市晋安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九种情形: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建议和要求

1、加强对项目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充分发挥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果,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落实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签到单”。


福州市洋里生活废弃物收运服务有限公司

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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