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本站时间:2022/8/18 15:41浏览:1894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规划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项目名称: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项目地点:福建省宁德霞浦

规划期限:2019-2025

规划范围: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一期)总规划用地面积为221.17公顷,北至温福高速铁路,南临现状填海区,西至浮山村,东靠石头鼻村。

功能定位:以水产品冷藏、加工、中转等功能为主,打造为海峡西岸知名的水产品示范园区。

二、规划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霞浦县霞台融合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体育北路8号中央公园小区8号楼2

联系人:邱雄

联系方式:13850322787

三、编制单位名称

规划环评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8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13358229008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WoUwYcw-wTcxWF2R1gR2A 提取码:2ct0

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的,可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公众参与意见表提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霞浦县霞台融合发展中心

202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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