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元慧天药用食用木质活性炭及高表比活性炭生产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本站时间:2022/10/11 14:49浏览:1879次

福建省元慧天化工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承担沙县元慧天药用食用木质活性炭及高表比活性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7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沙县元慧天药用食用木质活性炭及高表比活性炭生产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新用地48.11亩,总建筑面积3220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办公用房14500平方米、生产车间517500平方米仓库210200平方米,购置回转窑、给料机、储料仓、计量泵、产品碎磨机、包装机、检测,环保配套等主要设备约51台套,建设年产1万吨食品药品工业辅助材料(活性炭)生产线4条,年产2000吨高表比活性炭生产线1条,年产3000吨高表比活性炭生产线1条,年产5000吨高表比活性炭生产线1条。主要建筑物面积:3220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产40000吨食品药品工业辅助材料(活性炭),年产10000吨高表比活性炭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省元慧天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99186999

联系人:肖总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水南生态新城迎宾大道三明电商产业园E324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514078001  

传  真:0591-28082077

邮箱:1442039055@qq.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2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xB7nEb6h0jVviibzTPayw

提取码:g9t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布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公示单位:福建省元慧天化工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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