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
来源:生态环境部时间:2020/3/9 15:12浏览:670次



关于发布《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现批准《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


  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3月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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